根据《广东省华侨职业技术学校校内学生资助实施办法》,由学生个人提出申请,经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初审、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复审,现将符合享受校内学生资助(临时困难补助项目)的学生名单公示如下:
23平面1班 邓梓清(特别困难标准)。
公示期自2024年4月10日至4月17日(公示5个工作日),任何人如有异议,在公示期间可以向班主任反映,如对班主任答复仍有异议,可通过书面方式向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提请复议。反映情况时需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,要有具体事实;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,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,一律不予受理。
受理部门及联系电话:
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;
联系人:陈老师,020-29165301 ;
电子邮箱:czn@gdhqzz.cn。
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
中职教育部
2024年4月9日